调解员示意业主张某先平复情绪★,并请电业系统人员就充电桩安装拿意见。电业部门人员表示:老旧小区,停车混乱,停车位安排不规范★,当时没有新能源车充电设备★。现在小区业主新能源车多了,要求安充电桩,物业应做好统计,看有多少户需要,我们根据业主需求★,统一设计,专业施工,业主分担材料费用,我们派专业人员施工,工费我们承担,尽快安排施工★。张某提出的享受国家电网错峰用电优惠,因该小区是老旧小区,现在无法满足★,但是电业部门已向上级部门写了申请,上级电业部门正在研究扩容的实施方案★,批复下来,我们立即落实。
物业刚说完★,业主张某气呼呼地说★:我买电动车四个月了★,从买了新能源车就向小区物业人员反映情况,提出安充电桩请求★.物业没有给出解决的确切日期,还让我自己写保证书★,保证安装充电桩后出现任何事故由我自己承担★。国家提倡新能源车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也下文加快推进基础充电设施建设,小区没有充电桩★,物业应该向电业部门申请★。我的要求合情合理★,一点也不过分,不给我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题,从现在开始,我就不交物业费了,你们物业不能光收业主的钱★,不给业主办事。业主张某越说越生气★,拿出手机,找出了2023年《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,说中央支持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★,咱这个小区凭啥就是不给安充电桩★。
业主张某同意该调解方案,其他业主也同意分担材料费★。物业立即统计,统筹安排★,电业派员施工★,业主积极配合,该小区终于安置了新能源充电桩★。七天后调解员对此案进行回访,张某表示非常满意:★“不光给我本人解决了充电难题,也解决了小区其他业主电动车充电问题★,这几天小区又新添了几辆新能源车。非常感谢调委会解决了困扰我们的大问题★”。
调解员又单独给电业系统的人员做了工作★,“群众的事无小事,应急事急办”。经过调解员现场调解,电力部门协同物业、街道社区共同制定了方案★,由电业部门负责施工,小区物业配合★,业主共同分担材料费★,拟定两天之内为这个小区安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,并对充电桩进行各项安全监测,保证业主用电安全。
2023年8月,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某老旧小区业主张某,新买一辆新能源轿车,因停车位没有充电桩,新能源轿车无法充电,找小区物业要求安装电动车充电桩,物业人员因申请安装充电桩的报告没批复下来,没及时告知张某,业主张某与小区物业发生纠纷。张某一气之下打市民热线★,到区信访局反映情况。2023年11月,张某来到振兴街道调委会★,申请调解其与小区物业的纠纷,请物业向电业部门申请安装电动车充电桩★,并且并入国家电网★,享受国家电网错峰充电优惠★。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★,聊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★“十佳人民调解案例”评选活动。经逐级推荐、专家评审★,最终确定10个案例入选★。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实践★,生动展现了广大人民调解员严谨规范、高超专业的调解素养和扎根基层★、服务群众的责任担当。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现陆续刊发。
物业是业主的服务组织。小区物业要联手其他社会组织★,将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用电★、用水(包括纯净水)、停车、卫生、防火、防盗、绿化、维修、活动场地★、健身器材以及医疗援助、老年人帮扶等一系列服务列为物业日常工作范围。让物业管理更倾向于物业服务,小区矛盾自己不能解决的,及时寻求街道调委会帮助★,让矛盾及时化解★,为业主创造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,为社会和谐增光添彩★。
振兴街道调委会接到案件及时与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,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。调委会受理此案后,由调委会主任赵振华亲自带队三名金牌调解员进行调解。调解此类纠纷,不单单是业主和物业的事,必须邀请电业系统有关人员、小区物业、包片电工、业主共同参与,协商小区业主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事宜★。
调解方案清晰了,赵振华立即召集电业系统人员、小区物业★、包片电工和业主代表在振兴街道调委会调解室★,进行了联席面对面调解。小区物业人员反映★: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,停车位没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★。为了小区居民安全,不能擅自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,必须由物业申请报电业部门审批★,统一设计,合理布局★、专业施工,做到用电安全不留隐患★,这些问题没请示下来,没及时答应张某★,张某有点着急了。